- 项目名称: 双鸭山经开区石墨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双鸭山经济开发区石墨产业园内
- 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经开区石墨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在孵企业综合楼、消防泵房及水池,门卫室等厂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8招标控制价: 工程造价费招标控制价:以最终使用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编制,且经过双鸭山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的施工预算按照国家现行取费文件计取工程造价服务费的50%作为控制价 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以最终使用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编制,且经过双鸭山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的施工预算的0.55%作为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造价咨询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0-09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1】47号、双发改发【2021】115号、双发改发【2021】117号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合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经开区石墨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在孵企业综合楼、消防泵房及水池,门卫室等厂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
2.4建设地点:双鸭山经济开发区石墨产业园内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
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8招标控制价:
工程造价费招标控制价:以最终使用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编制,且经过双鸭山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的施工预算按照国家现行取费文件计取工程造价服务费的50%作为控制价
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以最终使用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编制,且经过双鸭山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的施工预算的0.55%作为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造价咨询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监理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配备: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
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1监理管理机构人员:总监1人(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水暖监理工程师 1 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监理工程师 1 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 2 人,共计8人。
3.3.2造价管理机构人员: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造价员3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24日17时00分至2021年0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监理投标人须在“黑龙江建设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zfcxjst.hlj.gov.cn:3000/Default.aspx)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及方式: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本项目按照“一会三函”、并联审批等方式畅通绿色通道,尽快组织开工,参照黑龙江省百大项目文件有关规定,本次招标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短于法定时间,如有疑问请咨询招标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469-4285016
招 标 人: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迎宾大道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69-61178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合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1-8623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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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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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