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维修项目

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时间:2025-11-1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维修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加红路与学府路交汇处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加红路与学府路交汇处; 2.3项目概算:2810.97万元 2.4建设规模:工程规模60116.01平方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1-13 18:00:2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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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5100229

2025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ZZB-2025-150

1.招标条件

2025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维修项目,招标人为大兴安岭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2025年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加红路与学府路交汇处

2.3项目概算:2810.97万元

2. 4 建设规模: 工程规模 60116.01平方米。(1)食堂改造:对食堂进行全面改造,包括拆除原装饰层至毛坯状态,重新规划功能分区,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屋面翻新、门窗更换,实施室内外装饰装修(含外立面翻新),同步更新给排水、暖通、电气及消防系统设施。(2)综合服务楼改造:对综合服务楼实施综合提升,涵盖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屋面翻新、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及室内整体装修,配套升级给排水、暖通、电气和消防设施,并将原敞开楼梯间封闭,增设室外疏散钢楼梯以满足消防规范要求。(3)对校内14栋单体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整体升级,确保消防设施符合现行安全标准。(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 5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12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6 03 10 ,共 90 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7 质量 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 21 , 421 , 766.09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 2025年07月-2025年09月 )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3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 2 人、劳务员 1人、资料员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5 11 13 18 00分至202 5 11 20 18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

5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 .2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

6 .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 定标法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10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 0457-2136599

人: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址: 加格达奇区晨光南路 13号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57-2172331

招标代理: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会展银座 A座405室

人: 李女士

话: 0451-82362606

电子邮箱: hljzzzbgs@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