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东和村扶贫烘干塔项目(二次)

海林市发布时间:2022-08-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东和村扶贫烘干塔项目
  • 项目地址: 新安朝鲜族镇东和村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日产干玉米200吨以上烘干塔及购置相关设备,新建库房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新增一台315kva变压器等(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8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2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2 00:32:35
存证哈希值:
6A16E212D9F80AE609CB0B4C371B150D96CCBDF068CEC96B3E2B83B9C200E730
区块高度:
20108213

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东和村扶贫烘干塔项目 (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SG0301G220803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发改审【 2021】130 件批复, 资金来 源为 省投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日产干玉米200吨以上烘干塔及购置相关设备,新建库房建筑面积720平方米,新增一台315kva变压器等(实际以工程量清 单为准 )

2.2 工期 85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 9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11月 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 建设地点:新安朝鲜族镇东和村。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不分标段。

2.7 招 标控制价为: 1,998,253.7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 2022年4月至 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印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4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 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 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 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域各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近三年内( 201 9 年起 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3.5.2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y/1 .58.199. 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 纸。 下载时间为 202 2 08 05 09 00 分至 202 2 08 12 09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2 2 8 29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3 开标时间 202 2 8 29 9 时 00 分 00 秒止。

6.4评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南分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 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1.58.199. 11:8605/)上发布。

9. 其他

9.1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 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海林市乡村振兴局

招标人: 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地址: 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131993788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海浪路牡丹城 A区7号楼101门市

联系人:崔一博

联系电话: 0453-3984999/15704530999

电子邮箱: h ljzczb@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