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尚志市发布时间:2024-11-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尚志市及周边各镇24所中小学校
  • 规模: 本项目对尚志市24所中小学校进行消防改造,涉及建筑70个,涉及建筑面积共计117627.38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46个,包括综合楼、教学楼、艺体楼、食宿楼等,改造建筑面积111741.82平方米;新建建筑24个,全部为新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新增建筑面积5885.56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尚志市及周边各镇24所中小学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尚志市24所中小学校进行消防改造,涉及建筑70个,涉及建筑面积共计117627.38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46个,包括综合楼、教学楼、艺体楼、食宿楼等,改造建筑面积111741.82平方米;新建建筑24个,全部为新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新增建筑面积5885.56平方米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1-25 14:07:58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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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168533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SG0108G241122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尚志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尚发改发 [2024]1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尚志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和地方政府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中小学校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

2.2建设地点:尚志市及周边各镇24所中小学校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尚志市24所中小学校进行消防改造,涉及建筑70个,涉及建筑面积共计117627.38平方米,其中 改造建筑 46个,包括综合楼、教学楼、艺体楼、食宿楼等,改造建筑面积111741.82平方米 新建建筑 24个,全部为新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新增建筑面积5885.5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内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距离、安全出口数量、灭火器设置、消防救援窗设置、防火门窗、厨房的隔墙为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窗采用乙级防火门窗,厨房外窗上方设宽度不小于1m的轻钢结构防火挑檐。按规范要求增设灭火器、增设室内钢楼梯新建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工程通风防排烟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2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12 29 日,总工期: 364 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 8 最高投标限价: 元(开标前 15日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 4 11 2 5 16 3 0分至202 4 1 2 02 16 3 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1 6 09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 .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7 .2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1 6 09 30 分。

7 .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投标人无需到场)。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 .其他

10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 .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 .5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 .6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56757031。

10 .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1-56757031

招标人: 尚志市教育局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 尚志大街 332号西

联系人: 崔万里

联系电话: 0451-5332937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368号6号地块1层107

联系人: 周威、梁爽

话: 18644079367、0451-57556767

2024年11月25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