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汤原县乡村中药材巩固提升产业项目
- 项目地址: 汤原县
- 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乡村中药材巩固提升产业项目; 2.2建设内容:规划新建灌溉井5眼,管护房10座;规划建筑物24座,其中圆涵10座(圆涵φ100,L=6m,挡墙4m);圆涵10座(圆涵φ60,L=6m,挡墙2.6m);过水路面4座(20m);规划11条砂石路,总长度为11.172km; 2.3招标控制价:3,987,109.07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建设地点:汤原县;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共36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2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汤原县乡村中药材巩固提升产业项目已由汤原县人民政府以汤政函[2021]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汤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太平川乡北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编号为JA20210834,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汤原县乡村中药材巩固提升产业项目;
2.2 建设内容:规划新建灌溉井5眼,管护房10座;规划建筑物24座,其中圆涵10座(圆涵φ100,L=6m,挡墙4m);圆涵10座(圆涵φ60,L=6m,挡墙2.6m);过水路面4座(20m);规划11条砂石路,总长度为11.172km;
2.3 招标控制价:3,987,109.07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汤原县;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共36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4 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备相关证书或投标人承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法律法规要求配齐所有人员。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28日17时至2021年09月0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29日09时00分。
5.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其他事项
8.2.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8.2.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太平川乡北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13845460751
招 标 人:汤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汤原县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20697922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1号(A4商服)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51-82386596转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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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