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公益敬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新增)

阿城区发布时间:2025-05-1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阿城区公益敬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新增
  • 项目地址: 阿城区双丰街道
  • 规模: 维修改造面积共计17739.21平方米,其中,阿城区第一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8465.42平方米、阿城区第二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4286.03平方米、阿城区第三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4987.76平方米 ;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范围: 项目维修改造面积共计17739.21平方米,其中,阿城区第一敬老院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8465.42平方米、阿城区第二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4286.03平方米、阿城区第三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4987.76平方米。改造内容:每个养老院内主楼需增加一部无障碍担架电梯,新增消防改造内容,变压器增容,增加适老化设施,更换取暖设施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5-16 14:54:21
存证哈希值:
51EBDEAE9CC4F5E5A3F0EABAB6ACA4C73B24F45E7E24F9EC57759560B9E61E5A
区块高度:
9016553
哈尔滨市阿城区公益敬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新增)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0104G2504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阿城区公益敬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新增)已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阿发改发〔2024〕9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预算资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预算资金75%,自筹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公益敬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新增) 2.2建设地点:阿城区双丰街道、小岭街道、料甸街道。 2.3建设规模:维修改造面积共计17739.21平方米,其中,阿城区第一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8465.42平方米、阿城区第二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4286.03平方米、阿城区第三敬老服务中心总维修改造面积为4987.76平方米。改造内容:每个养老院内主楼需增加一部无障碍担架电梯,新增消防改造内容,变压器增容,增加适老化设施,更换取暖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竣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 2.6质量标准: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9项目投资:10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3.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2月到2025年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9时30分至2025年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09 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9日09时3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它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53965055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阿城区民政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联 系 人:孟主任 电    话:0451-53730088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8946022277 邮箱:21827878@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