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扑火营房配套室外消防设施建设项目

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时间:2024-02-2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塔河林业局扑火营房配套室外消防设施建设项目
  • 范围: 马林林场改造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140.64平方米,新建149立方米玻璃钢消防水箱1座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盘古林场改造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新建165立方米玻璃钢消防水箱1座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盘中林场改造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172.56平方米,新建165立方米玻璃钢消防水箱1座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9
  • 开标时间: 2024-03-1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2-26 17:08:11
存证哈希值:
93D2595405CC2182B26703A3923EEFB32EA44BED5C662C3F82D9A80C4737ECC8
区块高度:
28689045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大林集计 [2023]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总投资283.31万元,本次下达资金 283.31 万元,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J1302G240223001001

2.2主要建设内容:盘古林场消防泵房改造154.94㎡,盘中林场消防泵房改造 167.59 ㎡,马林林场消防泵房改造135.38 ㎡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2,440,440.64元;

2.4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共计22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材料)。

3.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承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3.6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3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刘女士

话: 0457-3663115

人: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局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

人:刘先生

话: 0457-6920381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国际会展中心黄河路 214-2号(强军科技孵化器)315室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7-0461-595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