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水库集中安置建设及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林海水库集中安置建设及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规模: 林海水库工程移民新址(兴农安置点)建设;专业迁改建设项目(兴农林场生产道路恢复项目、输变电工程、电信工程);库底清理专项工程
- 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须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未审核项目的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
- 概况: 2.1项目名称:林海水库集中安置建设及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9
项目详情
林海水库集中安置建设及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QT0000G260213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海水库集中安置建设及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
[2022]5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林市林海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林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林海水库集中安置建设及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林海水库集中安置建设及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2.2服务地点:海林市。
2.3
项目
规模:林海水库工程移民新址(兴农安置点)建设;专业迁改建设项目(兴农林场生产道路恢复项目、输变电工程、电信工程);库底清理专项工程。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年
(具体时间以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须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未审核项目的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
。
2.6
服务
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为
:
①
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费:
参照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
2013]39号)文件取费
标准的
90
%。
②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39号)文件取费标准的90%;效益费为审减金额的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
为
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
并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高
级工程师
(含高级)或以上职称
;
并提供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
3个月(202
5
年
11
月至
202
6
年
01
月)的
社会
保险
缴纳
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
3.3
项目团队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①土建专业
造价工程师
1名:须配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②市政专业
造价工程师
1名:须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③安装专业
造价工程师
1名:须配备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④水利专业
造价工程师
1名:须配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⑤交通专业
造价工程师
1名:须配备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上述人员可兼任多个专业,同一人员持多个对应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可同时计入对应专业配备,同时须
提供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
3个月(202
5
年
11
月至
202
6
年
01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
3.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失信行为的,投标无效。
3.
5
在近三年内(
202
3
年
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无效。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
6
年
02
月
25
日
00
时
00分至202
6
年
0
3
月
03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3
月
19
日
09时00分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6年
03
月
19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林市水务局
电
话:
0453-7223592
招标人:海林市林海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指挥部
地
址:海林市新华街
94号
联系人:岳先生
电
话:
1394695558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会展银座
A座4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1-82362606
电子邮箱:
hljzzzbgs@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