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场区内电力工程施工(六标段)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市拘留所武警营房场区内电力工程施工六标段
- 项目地址: 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团结村
- 规模: 场区内室外设置15座630kVA箱式变(含土建基础),动力中心设置1台2000kVA和1台1250kVA变压器(含中心变的土建电缆夹层及夹层板);2、动力中心Ⅰ段母线设置容量为600kvar的电容补偿,Ⅱ段设置容量为300kvar的电容补偿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场区内电力工程施工(六标段) 2.2建设地点: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团结村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配合办理站挖道相关手续、与电力主管部门接驳保证供电、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3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场区内电力工程施工(六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DLGC00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 已由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公安局, 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及区市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哈尔滨市一、二、三、四看守所及南岗区、道里区等六区看守所、市拘留所、武警营房)场区内电力工程施工 ( 六标段 )
2.2 建设地点: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团结村。
2.3 建设规模:场区内室外设置 15 座 630kVA 箱式变(含土建基础),动力中心设置 1 台 2000kVA 和 1 台 1250kVA 变压器(含中心变的土建电缆夹层及夹层板); 2 、动力中心Ⅰ段母线设置容量为 600kvar 的电容补偿,Ⅱ段设置容量为 300kvar 的电容补偿。动力中心 10KV 侧开关柜采用金属铠装抽出式高压开关柜 (KYN28A-12) ,共 19 面, 0.38kV 侧开关柜采用低压抽出式开关柜 (GCS) ,共计 13 面,包含高低压母线; 3 、动力中心变电所设置综合保护。动力中心变电所设置 220v 直流柜两面; 4 、变电所、箱式变室外馈出的 380v 电缆、套管; 5 、中心变电所至室外箱式变的 10kv 电缆、作业坑及套管; 6 、强电外网中柴油发电机房馈出电缆和强电电气排管、手孔井。
2.4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配合办理站挖道相关手续、与电力主管部门接驳保证供电、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0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31 日,计划总工期: 357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2.3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 个月( 2023 年 06 月至 2023 年 08 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 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3]2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 .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 //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以投标截止日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4.3本项目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 4 本项目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2 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 " 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 11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 " 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
3.4. 5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4.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3 日17时00分至2023年 10 月 2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 其他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电话: 0451-84664837 。
1 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监 督 人:王先生
监督电话: 0451-84664837
名 称: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1391071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18946185481
授权传真: 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邮箱:忱义招标( chenyizhaobiao@163.com )
企业网址: http://www. hljcyg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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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