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友谊街等防洪排涝(雨污分流)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

勃利县发布时间:2025-04-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友谊街等防洪排涝雨污分流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勃利县勃利镇内
  • 规模: 建设内容分两部分,一是改建新顺路、福顺路、友谊街雨水管线、附属构筑物及管线敷设完成后的道路路面修复等内容,主线合计约1公里,管径DN400-DN600
  • 范围: 建设内容分两部分,一是改建新顺路、福顺路、友谊街雨水管线、附属构筑物及管线敷设完成后的道路路面修复等内容,主线合计约1公里,管径DN400-DN600。二是改造修复污水管网,其中管网局部改造修复合计约274处,管网整体改造修复合计约5.5公里,管网清淤约105公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4-20 09:18:0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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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8033255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友谊街等防洪排涝 ( 雨污分流 ) 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勃利县 发展和改革 勃发改字【 202 3 209 号、勃发改字【 202 4 67 号、勃发改字【 202 4 196 号、勃发改字【 202 4 231 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友谊街等防洪排涝 (雨污分流)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勃利县勃利镇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分两部分,一是改建新顺路、福顺路、友谊街雨水管线、附属构筑物及管线敷设完成后的道路路面修复等内容,主线合计约 1 公里,管径 D N 400-D N 600 。二是改造修复污水管网,其中管网局部改造修复合计约 274 处,管网整体改造修复合计约 5.5 公里,管网清淤约 105 公里

2.4计划工期: 2025年05月26日至2026年05月25日,共计 365 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19902565.33 元。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 202 4 12 月至 202 5 0 2 )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 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号)和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 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 202 2 -202 4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 22 202 3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近三年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需提供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和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 5 0 4 21 00时00分至202 5 04 25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 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13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为: 2025年05月13日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5年05月13日9时30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 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无需到达指定开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举报电话: 0464- 8538137

9.2、本项目将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 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464- 8538137

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东河沿路 57号

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址: 勃利县东沿河路 61号

话: 0464-85380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殷女士

话: 0464-8816567

址: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 3号楼4号商服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