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二期)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二期项目施工一标段二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心城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二期)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心城区 ; 项目在兰河大街、东府路、码头路等共计22处市政道路及平房区易涝点位新建雨水管线合计13878m,管径d300~d1600mm,新建雨水连接管6705m,管径d300mm,拆除现状废弃排水管线429m,改造现状污水管线204m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2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二期)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3G25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二期)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呼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呼发改审【 2024 】 1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一般债券等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二期)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心城区。
2.3 建设内容:项目在兰河大街、东府路、码头路等共计 22 处市政道路及平房区易涝点位新建雨水管线合计 13878m ,管径 d300~d1600mm ,新建雨水连接管 6705m ,管径 d300mm ,拆除现状废弃排水管线 429m ,改造现状污水管线 204m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4 月 13 日,总工期 213 日历天;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6 月 13 日,总工期 274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 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对多个标段进行了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
一标段:涉及总计 4 条道路文化路、亚麻厂家属区、师专家属楼平房区、建设路)(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涉及总计 18 条道路兴化路、兴和路平房区、民康路、伟光路、建国路、泰安路、二道街、建设南路、顺记胡同、南二副路、建新路、义昌路、东府路、公园路、西清平路、中松江街、码头路、通河路、兰河大街(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28887213.59 元;二标段: 65044643.93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全部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2.3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 投标人须提供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5 年 05 月 -2025 年 07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 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 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项目 将严格 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投标时,投标人应明确本项目投标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载明。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4 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3.4.5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2 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翔明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 1020 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 11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6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 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19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5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7.3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 0451-57324641 。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南大街 65 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0451-57372661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3936 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 27 层
联系人:宋金玲
电话: 13359848733
日期: 2025 年 08 月 19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