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绥滨县水资源承载力研究项目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水资源承载力研究项目 ; 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分析,县域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等 ; 绥滨县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分析,县域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2-11
- 开标时间: 2022-02-11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SBSLSJG202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滨县水资源承载力研究项目已由项目
有关部门
批准
,项目业主为
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
来自县财政
,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滨县水资源承载力研究项目
。
2.2
服务
地点:
绥滨县
。
2.3
服务内容
:
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分析,县域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等
。
2.4 招标控制价:
300
万元。
2.5
服务期限:
自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
成所有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
。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绥滨县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动态影响因素分析,县域水资源承载力评价等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有
水利工程技术服务、
水资源管理或水资源与水环境技术研究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
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信誉要求
:
3.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
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
3
.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01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1
月
15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 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
2022
年
0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
6.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交易 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绥滨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0468-7871838
招
标 人:
绥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绥滨县绥滨镇松滨大街西段北侧
联
系 人:
于女士
联系电话:
0468-78701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
双子金座
9楼
联
系 人: 王工
、
曹工
电
话: 0451-8822557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