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紫苏之乡乡村振兴(紫苏深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桦南县发布时间:2022-08-0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桦南县紫苏之乡乡村振兴紫苏深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桦南县柳毛河镇东风村
  • 规模: 总建筑面积7295.97㎡,其中:压榨精炼车间3639.75㎡,亚麻酸乙酯车间761.72㎡,设备用房534.5㎡,仓储库及冷藏库2360㎡,配套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紫苏之乡乡村振兴(紫苏深加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桦南县柳毛河镇东风村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95.97㎡,其中:压榨精炼车间3639.75㎡,亚麻酸乙酯车间761.72㎡,设备用房534.5㎡,仓储库及冷藏库2360㎡,配套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工程全过程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2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1 04:41:21
存证哈希值:
74E7167A44316A12DC672D1FACF0BF071D37B6A571499613B447F619A46FB59B
区块高度:
2008586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桦发改发【 2022】123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社会资本投入 ,招标人为 桦南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 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紫苏之乡乡村振兴(紫苏深加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桦南县柳毛河镇东风村

2.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7295.97 ㎡,其中:压榨精炼车间 3639.75㎡,亚麻酸乙酯车间761.72㎡,设备用房534.5㎡,仓储库及冷藏库2360㎡,配套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 2 9 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2 12 31 共计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工程全过程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设备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1585.89万 其中设计费: 32万 元,施工费 1553.89万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及以上 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 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设计类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3.2.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 总负责人 外还设专业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以上人员须 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 近三个月(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明细(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2. 4 投标人拟派 设计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3. 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 对本单位、单位 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近 3年(201 9 8 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 "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注册账号下载相关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 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4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8月8日20时00分至2022年8月15日2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3开标地点: 佳木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佳木斯市政府 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桦南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 0454-6234955

人: 桦南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桦南县亿丰时代广场二期 A栋商服西侧一门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157 3454 5848

代理机构:黑龙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 2号(通乡街与松乐街西北角)13栋2单元2层

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 1814567355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