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2-07-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
  • 规模: 总建筑面积11480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130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西至长寿路,南起保健路、北至规划启智一道街 ; 1)勘察:完成上述项目地质初勘、详勘、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1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4 13:04:32
存证哈希值:
BD8A607767598254D6FE7D6744F417291EA0A8BEF325CB7914FED9090023A9B6
区块高度:
20181344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SJ0100G22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及省政府统筹 出资比例为 33.33 % 66.6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 保健路 123号 ,原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范围内,东起现状省外运车队、西至长寿路,南起保健路、北至规划启智一道街。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 11480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130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勘察 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1 )勘察:完成上述项目地质初勘、详勘、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边工程设计、景观设计、精装修等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最高投标限价 总价 17421880.00 。其中:勘察 最高投标限价 1977500.00 元,设计 最高投标限价 15444380.00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 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1.2 同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投标人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 证书 拟派 设计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 提供缴纳的近 3个月的社保记录( 2022 02 月至 2022 04 月) ,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 勘察 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 勘察 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度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文件执行。

3.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2 07 20 16 00分至 2022 07 27 16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5.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08 12 10 00分。

6.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2开标时间: 2022 08 12 10 00分

8 .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 .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1. 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医科大学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 157号

联系人:谢云鹏

联系电话: 0451-86627464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编: 150030

人:曹 女士

话:(招标二部) 18945634703

授权传真: 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邮箱:忱义招标( 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 http://www. hljcygl.com

期: 2022年 07 2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