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七台河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岸花园三期项目
- 项目地址: 同仁路以东
- 规模: 总建筑面积47175.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142.24平方米,27号楼建筑面积16659.98平方米,28号楼建筑面积13248.31平方米,29号楼建筑面积13544.9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032.9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961.31平方米,突出地上楼梯间及风井面积为71.67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岸花园三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同仁路以东、人才街以南、奋斗路以西、南岸花园二期以北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08
项目详情
七台河市
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岸花园三期项目
招标编号:
FJ0900G22081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台河市发改委关于
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岸花园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七发改 [2021]1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岸花园三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同仁路以东、人才街以南、奋斗路以西、南岸花园二期以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175.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142.24平方米,27号楼建筑面积16659.98平方米,28号楼建筑面积13248.31平方米,29号楼建筑面积13544.9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032.9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961.31平方米,突出地上楼梯间及风井面积为71.67平方米。规划27#住宅为二十六层建筑,28#、29#住宅为二十三层建筑,综合服务用房为二层建筑,换热站为一层建筑。
2.4计划工期:4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10677960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
5
月至
2022年
7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还设专业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或者设计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
5
月至
2022年
7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同时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以上人员仅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简历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
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
对本单位、单位
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近
3年(2019年
8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
"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注册账号下载相关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
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4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需满足3.1资质条件要求;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初设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
8
月
17
日
09
时
00分至2022年
8
月
24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9
月
8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8
日
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照在招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4-2943953。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83
号
联系电话:
0464-2943930
招
标
人:七台河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七台河市湖东家园
3
号楼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
0464-611701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51
号
6
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672057593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