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监理招标

东宁市发布时间:2023-05-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省道S317三石公路上
  • 范围: 7座危桥改造工程(K49+377红旗桥、K33+763石灰窑桥、K65+756富民桥、K67+585道河桥、K97+192会川桥、K98+440无名桥、K115+637黄松桥)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监理 ;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
  • 概况: 7座危桥改造工程(K49+377红旗桥、K33+763石灰窑桥、K65+756富民桥、K67+585道河桥、K97+192会川桥、K98+440无名桥、K115+637黄松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2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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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3-06-23 11:01:52
存证哈希值:
C9AACA3A99A53394B42B03815F00885BC176F740AD20310F4175C2087F115CA5
区块高度:
19720166

东宁市省道 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000G2305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宁市省道 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监理招标 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 S317三石公路红旗桥等7座桥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100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黑交发【2023】20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 业杰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道S317三石公路上。

2.2 项目概况:7座危桥改造工程(K49+377红旗桥、K33+763石灰窑桥、K65+756富民桥、K67+585道河桥、K97+192会川桥、K98+440无名桥、K115+637黄松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

2.4 最高投标限价:410,304元。

序号

桥梁编码

桩号

桥梁名称

单项监理限价

(元)

1

S317231086L0120

K33+763

石灰窑桥

87644

2

S317231086L0210

K97+192

会川桥

99794

3

S317231086L0150

K49+377

红旗桥

41491

4

S317231086L0180

K65+756

富民桥

30370

5

S317231086L0190

K67+585

道河桥

45095

6

S317231086L0220

K98+440

无名桥

47437

7

S317231086L0250

K115+637

黄松桥

58473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竣 (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8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1) 施工监理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试验检测资质:

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 (2018年04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累计完成类似桥梁施工监理项目,桥长累计不少于300延米的项目。

业绩要求:须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查询截图。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3.1.3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道路与桥梁)及安全 、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需提供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同时提供 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若总监理工程师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

(2)试验室主任: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四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 2020年4月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 )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 2020年4月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 )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处罚;

3)在最近三年( 2020年4月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7)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近三年( 2020年4月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 )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 ”网站 w w w.creditchina.gov.c 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企业关系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中标情况,若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评标委员会将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年05月30日15时00分 2023年06月06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的线上递交工作。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仟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5.4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网站发布。

9.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网站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9.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

9.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9.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9.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0.联系方式

10.1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 72号

人:洪海

话: 0451—82624405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安区卧龙街 6号

联系人:张传义

联系电话: 13766601841

10.2招 标 人:

单位名称: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 3号

人:盛先生

话: 0453—3631420

10.3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102号

人: 刘女士

话: 0453-630099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