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八井子乡八井子村
- 规模: 20万亩,建设全自动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20套,控制滴灌面积0.5万亩;建设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780套,控制滴灌面积19.5万亩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八井子乡八井子村、庆阳山村、公民村、杏山堡村、民强村、建立村、长安村、国富村;双榆树乡新华村;林源镇六井子村、对喜村、隆泉村;祝三乡群众村、国强村、巨宝村、双城村;高台子镇永跃村、老房身村、更新村 ; 建设规模为20万亩,建设全自动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20套,控制滴灌面积0.5万亩;建设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780套,控制滴灌面积19.5万亩 ; 在八井子乡片区建设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356套,控制滴灌面积8.9万亩 ; 实施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的采购、运输、配件、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
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
{2023}491
号文件关于《关于重新下达
2023
年黑龙江省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等
4
个项目批复的通知》、
大庆市大同区经济发
展和改革局以
同发改设字〔
2023
〕
16
号文件关于
2023
年大庆市大同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3
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第
二
标段)
2.2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八井子乡八井子村、庆阳山村、公民村、杏山堡村、民强村、建立村、长安村、国
富
村;双榆树乡新华村;林源镇六井子村、对喜村、隆泉村;祝三乡群众村、国强村、巨宝村、双城村;高台子镇永跃村、老房身村、更新村。共涉及
5个乡镇19个行政村。本项目
二
标段建设地点为:八井子乡。
2.3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
20
万亩
,建设全自动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
20套,控制滴灌面积0.5万亩;建设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780套,控制滴灌面积19.5万亩。本项目
二
标段建设内容
为
在八井子乡片区建设水肥一体化滴灌系统
356套,控制滴灌面积8.9万亩。
2.4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023
年
9
月26
日
-2023
年
10
月31
日,共计35
日历天,供货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该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6
招标范围:
实施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完成本项目设备的采购、运输、配件、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二
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
二标段
23195178.49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
3.2
信誉要求:
3.2.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2.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3.3其他要求:
3.3.1
投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保证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3.2
投标单位
需
出具设备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3.3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建设地点及其现场现状,投标时充分考虑相应的供货、安装方案及措施,报价时充分考虑发生的费用及未可预见的风险,否则出现的任何否则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3.4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项目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最高的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项目依据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08
月
30
日
00:00 至
2023
年
0
9
月
04
日
00:00 。
(
5个日历天)
4.2 获取方式:
4.2.1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2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3336
4.2.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
19
日
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刘钦波
电
话:
18746876916
招
标
人:
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胡伟
电
话:
171840350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13804689150
邮
箱:
guangye333@sina.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