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围墙项目监理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围墙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8-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围墙项目监理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镇兰河村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内
  • 规模: 新建钢筋混凝土外围墙1415米,围墙顶部带武装巡逻道(其中,围墙顶部不带武装巡逻道6米);内围墙323.1米,围墙顶部带武装巡逻道;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武警岗楼8座,每座建筑面积16.04平方米;新建水处理间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新建砖砌犬舍8座,每座建筑面积1.5平方米;新建连廊2处,总长度86米;新建电动平开大门2座(6米宽×5米高)(具体工程内容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围墙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镇兰河村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钢筋混凝土外围墙1415米,围墙顶部带武装巡逻道(其中,围墙顶部不带武装巡逻道6米);内围墙323.1米,围墙顶部带武装巡逻道;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武警岗楼8座,每座建筑面积16.04平方米;新建水处理间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新建砖砌犬舍8座,每座建筑面积1.5平方米;新建连廊2处,总长度86米;新建电动平开大门2座(6米宽×5米高)(具体工程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15 09:59:52
存证哈希值:
8DD803452B5C1FAA721993E6CA4DDDAC1609DF57B364340E8A3D88F7A7AF519F
区块高度:
2115399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JL0103G23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围墙项目(监理) 由黑发改投资【 2022】756号、 黑发改投资 202 3 290 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建设资金来自 黑龙江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明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围墙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镇兰河村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钢筋混凝土外围墙1415米,围墙顶部带武装巡逻道(其中,围墙顶部不带武装巡逻道6米);内围墙323.1米,围墙顶部带武装巡逻道;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武警岗楼8座,每座建筑面积16.04平方米;新建水处理间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新建砖砌犬舍8座,每座建筑面积1.5平方米;新建连廊2处,总长度86米;新建电动平开大门2座(6米宽×5米高)(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监理服务期限: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共46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2.02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投标近 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023年5月-2023年7月 ), 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 0 8月 15 14 00分至2023年 0 8月 22 14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08日08时3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 2023年09月08日08时3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 出具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2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出具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57324641。

9.4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5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 1 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 202 2 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9.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人: 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镇兰河村

人: 张楠楠

话: 0451-573073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明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与湘江路交口星河国际巴黎座一号商服 3楼(大益茶同门)

邮编: 150090

联系人: 王先生、崔先生

电话: 0451-51108456、13359878123

电子邮箱: 417572638@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