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时间:2025-10-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 项目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河林业局
  • 规模: 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前哨林场:沥青混凝土道路14127㎡、沥青混凝土场地6463.5㎡、人行道步道板1342.3㎡、土质排水沟1414.6m、浆砌片石盖板沟685m、浆砌片石护坡65m
  • 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河林业局 2.3建设规模: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前哨林场:沥青混凝土道路14127㎡、沥青混凝土场地6463.5㎡、人行道步道板1342.3㎡、土质排水沟1414.6m、浆砌片石盖板沟685m、浆砌片石护坡65m ;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3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0-09 18:23:21
存证哈希值:
8D7E411A1AEFF7FE6297D535CA56EC147F3939388A616204DD499DB0CF3A2AEA
区块高度:
14393757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1304G25092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以林规批字〔 2025〕28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大兴安岭漠河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安排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2.2建设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漠河林业局

2.3建设规模: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前哨林场:沥青混凝土道路14127 、沥青混凝土场地 6463.5 、人行道步道板 1342.3 、土质排水沟 1414.6m、浆砌片石盖板沟685m、浆砌片石护坡65m。改造的17个单体的平房民宿场区配电,设置6米高太阳能路灯52基,新建电源箱变1座;卫生间改造79.63 ;场区室外消火栓管线改造工程。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古莲林场:沥青混凝土场地245.3 、人行道步道板 453㎡。林场办公楼院内设置6米高庭院灯4基,办公楼电源电缆更换。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库宝河林场:沥青混凝土道路846 、沥青混凝土场地 4096.6 、排水沟 (混凝土U型槽)85m。林场办公楼院内设置6米高庭院灯10基,办公楼、锅炉房食堂电源电缆更换。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金沟林场:沥青混凝土场地1334 。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河湾林场(总部):沥青混凝土场地1332.9 ,卫生间改造 50.60 。林场办公楼院内设置 6米高庭院灯7基,办公楼电源架空线路改为埋地敷设,铁艺围栏310.22米。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河湾林场(富克山分址):沥青混凝土场地1471.8 ,院内设置 6米高庭院灯10基,卫生间改造26.640 ,铁艺围栏 839.35米。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富源沟林场:沥青混凝土场地2624.2 。林场场区路设置 6米高庭院灯20基,铁艺围栏975.79米。漠河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大凌河林场:沥青混凝土道路1787 、沥青混凝土场地 2101.5 。林场场区路设置 6米高庭院灯8基。 (具体内容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计划 开工日期: 2025年 11 0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 11 01 日,共 360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限价:15,889,015.5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和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 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承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3.5投标人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 10 09 18 00分至 2025年 10 15 18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 501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其他

9. 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程先生

话: 0457-2889589

10.2 招标人: 大兴安岭漠河林业局

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西林吉镇

联系人: 李先生

话: 133-5147-1975

10.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与征仪路交汇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66-4518-3883

2025年10月09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