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农场前勤公路西侧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农场前勤公路西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浅圆仓12座,仓容12万吨 ; 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服务等,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审核意见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1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CL-ZB-25Q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粮食风险基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农场前勤公路西侧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浅圆仓 12 座,仓容 12 万吨。建筑面积 8277.58 平方米;新建提升塔 2 座,建筑面积 958.43 平方米;新建烘干设施( 800 吨 / 日) 1 座,建筑面积 1615.45 平方米;新建一站式服务中心 1 栋,建筑面积 873.8 平方米;新建道路、地坪(混凝土) 28102 平方米;新建自动扦检系统一套;新建汽车衡( 150t ) 1 座;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和电气外网;配套进出仓工艺设备、检化验设备及智慧粮库系统。
2.4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工作结束止,其中,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
2.6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服务等,协助招标人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审核意见。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886722.00 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309377.60 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77344.40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1 人、工程设计负责人 1 人,工程造价负责人 1 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工程造价负责人:应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工程造价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2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工程造价负责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8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
8.2 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
8.3 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454-2934751 。
9.3 掌握、发现在同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0454-2934751 。
9.4 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0454-2934751 。
9.5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 如遇到 “ 用工难 ” 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 0454-3986686 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 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 0454-3986650 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 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 4. 如遇 “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 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54-2934751
招标人:黑龙江省储备粮(佳木斯建三江)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建三江分局前进农场场部
联系人:向龙
电话: 0454-57444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电话: 0451-82325005
联系人:李瑞、刘玉杰
电子邮件: 2265419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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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