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污水站改扩建项目施工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5-09-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污水站改扩建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
  • 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池及附属办公、值班用房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污水站改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池及附属办公、值班用房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9-05 20:29:39
存证哈希值:
DBCB0FE4A19ABEEB3BCEB34156FBAFD29B08280D6C4A6D11028BE3C7DBFE23E9
区块高度:
13115506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污水站改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5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污水站改扩建项目 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项目代码: 2506-230104-04-01-871592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污水站改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

2.3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池及附属办公、值班用房。拟建建筑地上总面积 3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00平方米,地上1层,最高点高度不超8米

2.4计划工期: 202 5 10 1 -202 5 11 15 日,共 45 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4141550.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以上资质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以上资质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 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202 5 6 月至 202 5 8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

3.3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 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9 8 8 30 2025 9 15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9 28 8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5 9 28 8 30 分。

6.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 直接票决定标 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3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4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 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 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 417号

联系人: 李成浩

联系电话: 0451-55604015

招标代理机构: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A座9层

联系人: 张佳娣

话: 0451-82291520

电子邮箱: fdgjhlj @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