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青冈县发布时间:2026-01-1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203国道与503省道交叉口东100米
  • 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生物净化池6350m²;污染黑臭底泥治理长度640m,治理量10000m³;生态护坡1280m;绿化面积4200m²;环保公厕3座;垃圾中转站1座;分类收集垃圾桶80台;垃圾转运车1辆;污水管网2800m,污水检查井70座;雨水管网740m,雨水边沟1404m,涵洞5座,平箅式单箅雨水口55座,雨水检查井20座,雨水提升泵站1座;日处理490m³污水处理站1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203国道与503省道交叉口东100米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生物净化池6350m²;污染黑臭底泥治理长度640m,治理量10000m³;生态护坡1280m;绿化面积4200m²;环保公厕3座;垃圾中转站1座;分类收集垃圾桶80台;垃圾转运车1辆;污水管网2800m,污水检查井70座;雨水管网740m,雨水边沟1404m,涵洞5座,平箅式单箅雨水口55座,雨水检查井20座,雨水提升泵站1座;日处理490m³污水处理站1座 ;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其他后续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交成果文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1-19 16:55:49
存证哈希值:
03B56D548608057247CEFBA82E630341BD5065BCFC32E40CD24DB110B01B6887
区块高度:
17173208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000G260116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发改字〔 2025 27 号文件 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厚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203国道与503省道交叉口东100米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生物净化池 6350m²;污染黑臭底泥治理长度640m,治理量10000m³;生态护坡1280m;绿化面积4200m²;环保公厕3座;垃圾中转站1座;分类收集垃圾桶80台;垃圾转运车1辆;污水管网2800m,污水检查井70座;雨水管网740m,雨水边沟1404m,涵洞5座,平箅式单箅雨水口55座,雨水检查井20座,雨水提升泵站1座;日处理490m³污水处理站1座。

2.4 服务期限 同协议书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提交成果文件 ,并提供服务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其他后续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交成果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 7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41 万元

2. 8 标段划分: 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 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 同时具备 ①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1 :须具备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 及以上 职称证书

勘察负责人 1 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 1 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设计类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提供近 3 个月( 202 5 10 -202 5 12 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 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3.4.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 https://credit.hlj.gov.cn/gywm/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 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1 19 18 00 2026 1 25 18 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2 10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6 2 10 09 00 分。

7.3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话: 0455-3224528

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址: 绥化市青冈县(老畜牧局院内)

人: 先生

话: 0455-3224397

招标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厚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庆副路 58 号健康馨苑 4 1 5

人: 张先生

话: 14745140528

电子邮件: 147176229 @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