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呼玛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南侧
- 规模: 60t/d,采用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焚烧厂占地面积15508.52m2,焚烧厂协同处置餐厨垃圾2.36t/d,协同处置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0.3t/d
- 范围: 该工程建设垃圾焚烧厂一座,处理规模为60t/d,采用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焚烧厂占地面积15508.52m2,焚烧厂协同处置餐厨垃圾2.36t/d,协同处置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0.3t/d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SZSG0000G250827001001001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已于
2025
年
09
月
23
日
09时
00
分在
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线上
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确定预中标人。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投诉。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
一、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人:
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三、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候选人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第一名: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得分:
94.52
分
1.投标报价: 73072794.68 元
2.
质量标准:
2.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4.项目总负责人:金峰。
5.证书名称及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黑1232018201900148)。
6.计划服务期限:2025年10月01日-2027年05月31日,共计607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成果文件)(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7.企业业绩: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昭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分包工程等。
第
二
名: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晟远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得分:
91.45
分
1.投标报价: 69151414.50 元
2.
质量标准:
2.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4.项目总负责人: 魏建桥
5.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蒙1152021202200233)
6.计划服务期限:2025年10月01日-2027年05月31日,共计607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成果文件)(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7.企业业绩:中和垃圾压缩站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
三
名: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东建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得分:
90.75
分
1.投标报价:68785534 元
2.
质量标准:
2.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4.项目总负责人: 郭洪亮
5.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辽1212021202200498)
6.计划服务期限:2025年10月01日-2027年05月31日,共计607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成果文件)(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7.企业业绩:金石滩度假区积水点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深圳市洪湖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六、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
七、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对有效投标进行了独立的综合评审打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计算、汇总、排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为预中标单位。
八
、公示期及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
3个日历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其他情况:无。
九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
0457-3500216
招
标
人:
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栾先生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长虹路
204号
电
话:
0457-3517110
招标
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东方亮写字楼
10层(LOFT-2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8686857804
电子邮件: hljzgj03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