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时间:2025-12-1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改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共计42Km,其中呼源苍山1号线13.3Km,呼中白鲁山10号线2.2Km,东方红40号线26.5Km
  • 规模: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呼中林业局2023年度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共计42Km,其中呼源苍山1号线13.3Km,呼中白鲁山10号线2.2Km,东方红40号线26.5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改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共计42Km,其中呼源苍山1号线13.3Km,呼中白鲁山10号线2.2Km,东方红40号线26.5Km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呼中林业局2023年度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共计42Km,其中呼源苍山1号线13.3Km,呼中白鲁山10号线2.2Km,东方红40号线26.5Km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 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施业区范围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改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3条,总里程45公里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2-17 15:30:51
存证哈希值:
B4BF26E8955F2F40EEF3B26542B33147C252D1D742267D4663DC25DA63931C91
区块高度:
15527340

附件 2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 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候选人 公示

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 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JT1306G251119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

招标人

联系电话

1384657115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德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5214518171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 12 . 16 - 09 : 30 :00

2025 12 17 2025 12 20

投标最高限价(元)

11281685.00元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质量

工期

投标报价(元)

综合评 得分

1

漠河北极筑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1月30日,342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玖佰伍拾捌万玖仟肆佰叁拾贰元贰角伍分(小写: ¥958943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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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黑龙江杰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1月30日,342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壹仟零玖拾肆万叁仟壹佰零壹元陆角伍分(小写: ¥1094310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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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黑龙江兆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1月30日,342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壹仟壹佰壹拾柒万叁仟肆佰壹拾玖元陆角壹分(小写: ¥11173419.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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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漠河北极筑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崔健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23202420243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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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王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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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

工程师

第二名: 黑龙江杰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李和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23201220250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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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顾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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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梁工程

高级工程师

第三名: 黑龙江兆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郑佳春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23202020251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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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柯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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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第一名: 漠河北极筑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大兴安岭漠河林业局

漠河林业局 2021年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2022 .5.16

2022 . 9 . 30

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东 9 支 4Km、富源沟 3 支线 10Km,共计 14Km

386454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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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漠河林业局

漠河林业局 2022年防火 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2022 . 9 . 1

2023 . 9 . 30

古莲 2 支线 8.36km、古莲 3 支线 3km、东 3 支线 6.36km、东 4 支线 5km,

共计 22.72k

5867873.21 元

谢国珍

第一名: 漠河北极筑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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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漠河北极筑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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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黑龙江杰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2023 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小索伦副沟桥

2023 . 7 . 5

2023 . 11 . 30

1-16 米,桥长

20,84 米,上

部构造 1-16m

预应力混凝土

空心板,下部

构造为柱式桥

台,钻孔桩基

础。

1522404.56 元

王颖

第二名: 黑龙江杰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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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黑龙江杰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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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黑龙江兆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林甸县花园镇人民政府

花园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 2 次 1 标段

2022 . 3 . 22

2022 . 11 . 15

中心村新建道 2.119km,永久村新建道路

2.222km、光明村新建道路1.779km、发展村新建道路 1.7km.向前村新建道路1.649km、花园镇直新建 道路0.782km

4817936.00 元

梁宇

第三名: 黑龙江兆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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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黑龙江兆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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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 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否决投标 原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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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需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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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

联系方式: 15214518171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与计划统计处

联系方式: 0457-2751801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中标候选人 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 中标候选人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 .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