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双兴镇双利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明水县双兴镇双利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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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明水县双兴镇双利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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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明水县双兴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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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关于2026年中央衔接资金计划实施项目情况的批复 明政函 〔 2025 〕 1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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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主要建设蔬菜种植大棚及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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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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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水县双兴镇双利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
施工 |
公开招标 |
2026年4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计划投资 1950万元,招标控制价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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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注:若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更换相关资质,则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近3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数量。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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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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