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 项目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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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代码:081308222025120300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数量:1项目名称: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联系人:靳立建联系方式:0314-5071150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名称:兴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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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03
采购项目编号: ZFCG2025120026001001001 采购人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0314-507115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誉衡 +0314-5562007 采购预算金额: 750000.00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原场地及房屋租赁已到期,现需对原场地及房屋进行续租。租赁期限为三年。 采购数量: 1 项目实施地点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货时间: 3年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性质: 兴隆县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场地,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在 900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在350平方米以上,具有独立的停车场且能够停放大、中、小各种车辆,停车位充足,具有独立的查验大棚、档案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监控中心,原址租赁到期,现对原场地进行续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原有设施配套齐全,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具备延续性,拟组织继续在原址租赁,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12-04至2025-12-10 时刻说明: 每天 9:00至17: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 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5-12-12 09:00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网上开启 公示期限: 2025-09-24至2025-09-29 财政部门地址: 兴隆县财政局采购办 项目联系人: 翟主任 联系方式: 0314-5059837 传真电话: 0314-505983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4-5562007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