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阳原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阳原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阳原县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乡镇所在地及行政村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383座,通过在现有停车场内加装充电桩的方式进行建设,新建充电桩管理系统1套,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04套,7kw单枪交流充电桩1325套,集控中心处理器99套,协调装置284套,远程监控设备418套,智能地锁208套,太阳能LBD路灯483套,315kVA箱变13座,400kVA箱变2座,630kVA箱变1座,低压配电柜416套;敷设ZR-YJV22-3*70型电力电缆1.8km,ZR-YJV22-(4*240+1*120)型电力电缆10.13km,ZR-YJV22-(4*120+1*70)型电力电缆3.29km,ZR-YJV22-(4*35+1*16)型电力电缆31.82km,ZR-YJV22-(3*10)型单相电力电缆15.3km,ф200MPP电缆保护管13380m,ф100MPP电缆保护管37294m;硬化改造车位22995㎡,安装防雨3120㎡,安装标识牌383套 ; 对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9
  • 开标时间: 2026-01-2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发改审批[202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阳原县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阳原县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乡镇所在地及行政村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383座,通过在现有停车场内加装充电桩的方式进行建设,新建充电桩管理系统1套,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04套,7kw单枪交流充电桩1325套,集控中心处理器99套,协调装置284套,远程监控设备418套,智能地锁208套,太阳能LBD路灯483套,315kVA箱变13座,400kVA箱变2座,630kVA箱变1座,低压配电柜416套;敷设ZR-YJV22-3*70型电力电缆1.8km,ZR-YJV22-(4*240+1*120)型电力电缆10.13km,ZR-YJV22-(4*120+1*70)型电力电缆3.29km,ZR-YJV22-(4*35+1*16)型电力电缆31.82km,ZR-YJV22-(3*10)型单相电力电缆15.3km,ф200MPP电缆保护管13380m,ф100MPP电缆保护管37294m;硬化改造车位22995㎡,安装防雨3120㎡,安装标识牌383套。

2.2 招标范围: 对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2.3监理服务期限:自建设单位发出进场通知至建设单位发出离场通知止。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4 09:00:00:00 2026-01-09 17: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1-26 10: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许文超 、王熙 , 联系电话: 15532363840、1760320804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节能监测服务中心

电话: 13501023223

电子邮箱: /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阳原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7675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许文超 联系人: 王熙、左庆磊
电话: 15532363840 电话: 1760320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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