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项目

衡水市发布时间:2025-12-04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景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项目
  • 范围: 2.1项目概况:衡水市景县城区及其下辖14个乡镇:安陵镇、北留智镇、广川镇、后留名府乡、洚河流镇、连镇乡、梁集镇、刘集乡、留智庙镇、龙华镇、青兰镇、王千寺镇、王瞳镇、温城镇及城区三条路(董仲舒路、景华大街、景新大街),本项目共新建污水管网干支管总长度约102.3km,并配套建设管网附属设施;更新改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4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 开标时间: 2025-12-24

项目详情

景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景发改招标核字[2025]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衡水市景县城区及其下辖14个乡镇:安陵镇、北留智镇、广川镇、后留名府乡、洚河流镇、连镇乡、梁集镇、刘集乡、留智庙镇、龙华镇、青兰镇、王千寺镇、王瞳镇、温城镇及城区三条路(董仲舒路、景华大街、景新大街),本项目共新建污水管网干支管总长度约102.3km,并配套建设管网附属设施;更新改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4座。 ??2.2招标范围: 衡水市景县城区及其下辖14个乡镇:安陵镇、北留智镇、广川镇、后留名府乡、洚河流镇、连镇乡、梁集镇、刘集乡、留智庙镇、龙华镇、青兰镇、王千寺镇、王瞳镇、温城镇及城区三条路(董仲舒路、景华大街、景新大街),本项目共新建污水管网干支管总长度约102.3km,并配套建设管网附属设施;更新改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4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①设计: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岩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由1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一级市政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4 09:00 2025-12-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河北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耿双久 , 联系电话:0318-51909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318-6316088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景县景华大街278号 地址: 河北省深州市
邮编:

053500

邮编: 053800
联系人:

郭洪臻

联系人: 耿双久
电话:

0318-4222762

电话: 0318-51909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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