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大街、东川街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平山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大街东川街段
- 项目地址: 涉及县城内县标街
- 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新建电缆总长32490.6米,其中:新建低压线路(规格型号分别为ZR-YJV22-0.6/1kV-4×150、ZR-YJV22-0.6/1kV-4×70)7830.6米、10千伏线路(规格型号分别为ZR-YJV22-8.7/15kV-3×400、ZR-YJV22-8.7/15kV-3×120)24660米;新建排管(规格型号分别为16+2、12+2)5285米、直埋管(规格型号分别为8孔、6孔、2孔、1孔)3783米、拉管(规格型号12+2)2497米;新建混凝土电缆井140座、箱式变压器(规格型号630、800)33座、环网柜(规格型号为两进六出)49座、高压分支箱19面、低压分支箱68面、电缆分线箱56面、钢杆10基、加强杆4基;新建充电桩(总功率7920KW)及配套设施132套 ;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5
- 开标时间: 2025-12-18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大街、东川街段)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2025】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建设内容:新建电缆总长32490.6米,其中:新建低压线路(规格型号分别为ZR-YJV22-0.6/1kV-4×150、ZR-YJV22-0.6/1kV-4×70)7830.6米、10千伏线路(规格型号分别为ZR-YJV22-8.7/15kV-3×400、ZR-YJV22-8.7/15kV-3×120)24660米;新建排管(规格型号分别为16+2、12+2)5285米、直埋管(规格型号分别为8孔、6孔、2孔、1孔)3783 米、拉管(规格型号12+2)2497米;新建混凝土电缆井140座、箱式变压器(规格型号630、800)33座、环网柜(规格型号为两进六出)49座、高压分支箱19面、低压分支箱68面、电缆分线箱56面、钢杆10基、加强杆4基;新建充电桩(总功率7920KW)及配套设施132套。 2. 项目地点:涉及县城内县标街(平山县税务局-建材路)、冶河东路(北石桥村西-县标街)、柏坡西路(建设大街-冶河桥)、建设大街(北外环路-冶河大桥)、东川街(紫竹苑小区-东川街断头路)共计 5 条街道。本次招标仅涉及建设大街(北外环路-冶河大桥)、东川街(紫竹苑小区-东川街断头路)2条街道。 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日历天 完工。 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均应提供)(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7 23:59:59 至 2025-12-05 00:00: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18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82905018
电子邮箱: psjsgczb2008@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平山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大街、东川街段)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平山县轻工路1号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81 |
| 联系人: 盖佳恒 | 联系人: 张淋钧 |
| 电话: 0311-82935296 | 电话: 0311-8308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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