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第一批支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辛集市第一批支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辛集市民安街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民安街(文昌路-和谐路)、文昌路(民安街一文安街)、和谐路(丽园街-锦绣街)、锦绣街(文昌路一宴西路)、四方街(妍园路-朝阳路)、福熙路(四方街-方碑大街)、和谐路(兴业街-垒头大街)、伟业街(文昌路一教育路),8条道路的综合管网(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通信及电力排管)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①本项目总投资12922.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97.27万元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4

项目详情

辛集市第一批支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辛集市第一批支路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已由 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 辛发改产业【2025】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本项目总投资12922.7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97.27万元。②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民安街(文昌路-和谐路)、文昌路(民安街一文安街)、和谐路(丽园街-锦绣街)、锦绣街(文昌路一宴西路)、四方街(妍园路-朝阳路)、福熙路(四方街-方碑大街)、和谐路(兴业街-垒头大街)、伟业街(文昌路一教育路),8条道路的综合管网(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通信及电力排管)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工程。③ 建设地点:辛集市民安街(文昌路-和谐路)、文昌路(民安街-文安街)、和谐路(丽园街-锦绣街)、锦绣街(文昌路-宴西路)、四方街(妍园路-朝阳路)、福熙路(四方街-方碑大街)、和谐路(兴业街-垒头大街)、伟业街(文昌路-教育路)。④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⑤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6249.393401万元,其中一标段:1033.116687万元、二标段:1920.870886万元、三标段:1223.529279万元、四标段:2071.876549万元。⑥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60日历天。⑦标段划分:4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民安街(文昌路-和谐路)、文昌路(民安街-文安街);二标段:和谐路(丽园街-锦绣街)、锦绣街(文昌路-宴西路);三标段:四方街(妍园路-朝阳路)、福熙路(四方街-方碑大街);四标段:和谐路(兴业街-垒头大街)、伟业街(文昌路-教育路)。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其中采用分包方式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金额的4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4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8 09:00 2025-09-2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双盲”方式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未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7.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7.3、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自主决定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证书办理咨询热线:4007073355)。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7.4、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辛集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辛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联系人:傅力,电话:0311-83210838,电子邮箱:chengjianke1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267号天山花园14栋1单元301室,联系人:王旭东,联系电话:0311-67590661、电子邮箱:hbflzbdl@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

电话: 0311-83222428

电子邮箱: xj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线上下载文件,递交标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免费使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凤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辛集市建设西大街87号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267号
邮编:

05236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傅力

联系人: 王旭东
电话:

0311-83210838

电话: 0311-6759066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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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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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flzbdl@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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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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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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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5874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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