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棚改及产业园区配电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邢台市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高新区棚改及产业园区配电工程一期施工
  • 项目地址: 110kV河曲变电站至锂膜园区配电室,线路为110kV河曲变电站向东出电缆,拉管敷设至河西路,再向北拉管至河盛大街,由河盛大街向北利用现状电缆管廊敷设至龙岗大街,再由龙岗大街向东新建拉管敷设至环城公路,再向北新建拉管敷设至锂膜园区配电室
  • 规模: 本工程10KV电源接自110KV河曲变电站10KV间隔,建设D200MPPX16拉管16根X1716m,D200MPPX16拉管24根X458m,利用产业园原管廊走径2518m,建设电缆线路2X5.02km,电缆型号ZC-YJV22-8.7/15-3X400(双根并列运行),建设电缆井26个,其中四通井(STY)2个、三通(ST1)3个、直线井(ZX1)21个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426.50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004.9571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10KV电源接自110KV河曲变电站10KV间隔,建设D200MPPX16拉管16根X1716m,D200MPPX16拉管24根X458m,利用产业园原管廊走径2518m,建设电缆线路2X5.02km,电缆型号ZC-YJV22-8.7/15-3X400(双根并列运行),建设电缆井26个,其中四通井(STY)2个、三通(ST1)3个、直线井(ZX1)21个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7
  • 开标时间: 2026-01-2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棚改及产业园区配电工程(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高新区棚改及产业园区配电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邢东新批投资[2025]1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426.50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004.9571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10KV电源接自110KV河曲变电站10KV间隔,建设D200MPPX16拉管16根X1716m,D200MPPX16拉管24根X458m,利用产业园原管廊走径2518m,建设电缆线路2X5.02km,电缆型号ZC-YJV22-8.7/15-3X400(双根并列运行),建设电缆井26个,其中四通井(STY)2个、三通(ST1)3个、直线井(ZX1)21个。建设环网箱10座,全部为2进4出,配套建设设备基础,环网箱旁引管采用D200MPPX16排12根X10m,共5处。建设地点:110kV河曲变电站至锂膜园区配电室,线路为110kV河曲变电站向东出电缆,拉管敷设至河西路,再向北拉管至河盛大街,由河盛大街向北利用现状电缆管廊敷设至龙岗大街,再由龙岗大街向东新建拉管敷设至环城公路,再向北新建拉管敷设至锂膜园区配电室。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31 00:00:00 2026-01-07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向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提出,联系人:焦玉晓,联系电话:0319-388012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邢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9--3880108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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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麻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振兴一路与中南街交叉口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盛花苑小区南行300米
邮编: /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焦玉晓 联系人: 林新敏
电话: 0319-3880127 电话: 0319-2589919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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