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承德市发布时间:2025-08-18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塔黄旗北沟河
  • 规模: 在潮河主要支流塔黄旗北沟河进入潮河干流的入河口和石人沟河进入潮河干流的入河口,利用河道滩地,采用表流湿地形式在两个支流河口构建河道型人工湿地
  • 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5

项目详情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 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核准号:2025-2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主要支流河口湿地建设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塔黄旗北沟河、石人沟河。 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在潮河主要支流塔黄旗北沟河进入潮河干流的入河口和石人沟河进入潮河干流的入河口,利用河道滩地,采用表流湿地形式在两个支流河口构建河道型人工湿地。总长度8.0km,建设湿地缓冲带74000平方米、石笼护脚及碎石床22307立方米、表流湿地48500平方米,建设生态蓄水堰21座。 4 计划工期:31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7月31日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4信誉要求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8 09:00 2025-08-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08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101.75.250.212/fnggzy/)、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招标文件的答疑7.2.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7.2.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7.2.3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项目在线答疑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在线提出。其它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名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联系人:王莹莹;电话:0314-8061305;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阳光四季城2地块A-2-2-1号楼2-302;联系人:王呈龙;电话:0314-228557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电话: 0314-806077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嘉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丰宁满族自治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阳光四季城2地块A-2-2-1号楼2-302
邮编:

06835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王莹莹

联系人: 王呈龙
电话:

0314-8061305

电话: 0314-228557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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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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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jg_chengde@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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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丽正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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