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邢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勘察
- 项目地址: 围寨河
- 规模: 一是四河项目,对牛尾河邢台学院段进行拓宽,长600米;改造四河沿岸老旧污水管道16400米,清淤65000立方米、维修排水通道4600米;增设溢流堰1座、气盾坝2座等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8599.09万元,建设规模:一是四河项目,对牛尾河邢台学院段进行拓宽,长600米;改造四河沿岸老旧污水管道16400米,清淤65000立方米、维修排水通道4600米;增设溢流堰1座、气盾坝2座等工程 ; 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地下管线勘测、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含管线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7
- 开标时间: 2026-01-21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勘察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4]3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8599.09万元,建设规模:一是四河项目,对牛尾河邢台学院段进行拓宽,长600米;改造四河沿岸老旧污水管道16400米,清淤65000立方米、维修排水通道4600米;增设溢流堰1座、气盾坝2座等工程。二是中兴大街建设2道雨水方沟3812米;三是永安路改造2道雨水方沟760米;四是对百泉大道等段改造雨水管道1266米、建设雨水管道1000米。配套完善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建设地点:围寨河(守敬路-襄都路),中兴大街(沟头泉路-东华路)段等。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地下管线勘测、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含管线图)。√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7.45万元。
2.3计划服务期限:20日历天,从2026年02月01日起,至2026年02月20日止。
2.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人单位人员,并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情况。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5类似工程业绩: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年内( / 年 / 月 / 日前)不少于 /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勘查设备要求:须满足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专业技术职称。 □3.8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9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2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人单位人员,并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31 00:00:00 至 2026-01-07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华少瑞(招标人)闫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9-2225815(招标人)0319-3688869(招标代理机构)。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2627036
电子邮箱: zjjjzsck@data.xingtai.gov.cn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88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1 |
| 联系人: | 华少瑞 | 联系人: | 闫鑫 |
| 电话: | 0319-2225815 | 电话: | 0319-368886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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