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肃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规模: 数字中心计划实施肃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840米左右,新建D600污水管网1680米、D800雨水管网1680米、通讯管网840米、电力管网840米、给水管网840米、路面硬化896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70个、充电桩15个等基础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数字中心计划实施肃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840米左右,新建D600污水管网1680米、D800雨水管网1680米、通讯管网840米、电力管网840米、给水管网840米、路面硬化896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70个、充电桩15个等基础设施 ; 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0
- 开标时间: 2025-12-25
项目详情
肃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肃发改审字(2024)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肃宁县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数字中心计划实施肃宁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主要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840米左右,新建D600污水管网1680米、D800雨水管网1680米、通讯管网840米、电力管网840米、给水管网840米、路面硬化896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70个、充电桩15个等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信誉要求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①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5其他要求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4 09:00 至 2025-12-1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5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http://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盲评”。7.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标准收取;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石磊 0311-67901008、13513116093,电子邮箱:hebeiruituo@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肃宁县科创中心二楼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71号星河御城11-1-401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岩 |
联系人: | 石磊 |
| 电话: |
0317-5015688 |
电话: | 0311-67901008 13513116093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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