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邯郸市发布时间:2025-12-04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地址: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 规模: 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
  • 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1724.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353.884495万元,建设规模: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 ; 本项目包括明珠大街和东方路,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24.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353.884495万元,建设规模: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批字[2025]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滏东园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经开区财政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24.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353.884495 万元,建设规模: 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建设地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明珠大街和东方路,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353.884495 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00:00至2025-12-09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2-04 09:00至2025-12-09 23: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王玮 ,联系电话: 0310-5270118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8066896 电子邮箱:kfqfgj001@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滏东园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南中堡村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文苑路华信上水文苑门市3-103 邮编: 0560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许飞超 联系人: 王玮 电话: 13623201752 电话: 0310-52701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fdxdnycyy@163.com 电子邮件: hbzhzbdl@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开发区支行 账号: / 账号: 03001700000792

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邯经审批字[2025]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滏东园区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经开区财政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724.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353.884495 万元,建设规模: 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建设地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明珠大街和东方路,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353.884495 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4 09:00 2025-12-09 23: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5-12-04 09:00 2025-12-09 23: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王玮 ,联系电话: 0310-5270118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0-8066896

电子邮箱: kfqfgj001@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滏东园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南中堡村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文苑路华信上水文苑门市3-103
邮编:

0560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许飞超

联系人: 王玮
电话:

13623201752

电话: 0310-52701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fdxdnycyy@163.com

电子邮件: hbzhzbdl@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开发区支行
账号:

/

账号: 03001700000792

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珠大街、东方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批字[2025]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滏东园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经开区财政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24.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353.884495 万元,建设规模: 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建设地点: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明珠大街和东方路,改建明珠大街2.142km,改建东方路0.662km,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标准,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353.884495 万元。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00:00至2025-12-09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2-04 09:00至2025-12-09 23: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王玮 ,联系电话: 0310-5270118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8066896 电子邮箱:kfqfgj001@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滏东园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众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姚寨乡南中堡村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文苑路华信上水文苑门市3-103 邮编: 0560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许飞超 联系人: 王玮 电话: 13623201752 电话: 0310-52701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fdxdnycyy@163.com 电子邮件: hbzhzbdl@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开发区支行 账号: / 账号: 03001700000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