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庞口农贸产业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保定市发布时间:2026-02-06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阳县庞口农贸产业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高阳县庞口镇西南侧,经八路南侧,经九路北侧,建筑功能:农贸产业市场建设
  • 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79271.2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2306平方米(228.459亩 ; 对高阳县庞口农贸产业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现场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3

项目详情

高阳县庞口农贸产业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庞口农贸产业市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高阳开发区审批备字〔2025〕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至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至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 79271.26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2306平方米(228.459亩)。总建筑面积121845平方米(不计容),其中农贸市场8座,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6座,建筑面积36845平方米,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及室外硬化、绿化、管线、消防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 高阳县庞口镇西南侧,经八路南侧,经九路北侧,建筑功能: 农贸产业市场建设。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09.67 万元。 (3)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勘察设计单位(团队)后 60 个日历天。 (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对高阳县庞口农贸产业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现场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单位; (3)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06 09:00 2026-02-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04 08:4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括技术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2、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付费标准:0元。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殷绅杰;联系电话:15603225660;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震、冯少华、孙贺 ,联系电话:0312-5900266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6622520

电子邮箱: gyzjj520@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付费标准:0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阳县至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邢家南镇保沧高速高阳出口西南侧500米处9号楼301(润阳国际冷链仓储物流园内)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0715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殷绅杰

项目负责人: 郭建淼
电话:

1560322566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59002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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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2-590026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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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rhahpm@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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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ruihepm.com/index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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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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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69604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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