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保定市发布时间:2025-11-17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材料检测
  • 项目地址: 高阳县城区2.1.2建设内容及规模: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南关街
  • 规模: 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南关街(向阳路-汗乐宫),文化路(织鑫大街-商贸大街),崇礼街(迎宾路-朝阳路)龙泉花园南侧路(佟麟阁大街西200m-佟麟阁大街),老城区(花市街、车站街),福康街(兴阳路南侧-朝阳路),兴阳路(福康街-佟麟阁大街),北二环雨水(三利大街-高安路),网通路、进污水厂污水管道(北二环)、北二环污水泵站、老城区(其他路段)污水管网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及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完成并且资料移交完毕止
  • 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高阳县城区2.1.2建设内容及规模: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南关街(向阳路-汗乐宫),文化路(织鑫大街-商贸大街),崇礼街(迎宾路-朝阳路)龙泉花园南侧路(佟麟阁大街西200m-佟麟阁大街),老城区(花市街、车站街),福康街(兴阳路南侧-朝阳路),兴阳路(福康街-佟麟阁大街),北二环雨水(三利大街-高安路),网通路、进污水厂污水管道(北二环)、北二环污水泵站、老城区(其他路段)污水管网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及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完成并且资料移交完毕止 ; 对该项目材料、样品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 开标时间: 2025-12-12

项目详情

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材料检测 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高阳审批字【202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阳县城区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高阳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南关街(向阳路-汗乐宫),文化路(织鑫大街-商贸大街),崇礼街(迎宾路-朝阳路)龙泉花园南侧路(佟麟阁大街西200m-佟麟阁大街),老城区(花市街、车站街),福康街(兴阳路南侧-朝阳路),兴阳路(福康街-佟麟阁大街),北二环雨水(三利大街-高安路),网通路、进污水厂污水管道(北二环)、北二环污水泵站、老城区(其他路段)污水管网 2.1.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及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完成并且资料移交完毕止。 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对该项目材料、样品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成果性文件及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评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5-11-17 09:00至2025-1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12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2)“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 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 分, 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 ”、副场“盲定 ”、异地专家“盲 评 ”的方式。(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蒋二兵 联系电话:0312-6622520, 招标代理机构:刘天惠 ,联系电话:0312-21683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6622520

电子邮箱: gyzjj520@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免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地址: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座808室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蒋二兵

联系人: 刘天惠
电话:

0312-6622520

电话: 0312-21683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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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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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tianhua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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