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二期)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廊坊市发布时间:2025-08-07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厂高新区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二期二标段施工
  • 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8411.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4412.2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约45.27公里规划道路下配套的市政综合管线工程,包括邵大路(中轴路-向西)、双赵路(中轴路-福喜路)、潮北路(西燕路-望潮西路)等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通讯、电力、热力等管道;厂通路(观潮路-滨河大道)、源渠路(近水路-厂通路)、蒋谭路(厂通路-滨渠景观路)等道路下再生水管道;鲍邱河污水管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4

项目详情

大厂高新区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二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厂高新区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审审批 [2025]0086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 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大厂高新区市政管网建设工程(二期) 二标段(工程名称)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28411.3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4412.20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约 45.27公里规划道路下配套的市政综合管线工程,包括邵大路 中轴路 向西 、双赵路 中轴路 福喜路 、潮北路 西燕路 望潮西路 等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通讯、电力、热力 等管道;厂通路(观潮路-滨河大道)、源渠路(近水路-厂通路)、蒋谭路(厂通路-滨渠景观路)等道路下再生水管道;鲍邱河污水管道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321.154924 万元。

2.3 计划工期: 274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质。 不接受 “资质预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 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 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 不低于 总预算金额的 40%,其中预留 小微企业份额 比例不低于 60% (即预算总额 40%的基础上预留60%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5 / / / 日以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 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对应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一级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 工程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 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 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 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 / / / 日以 承接过 / 完成过 / 业绩

3.9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其他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1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4 08 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 3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 信息为准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8 08 08 30 分至 2025 08 14 17 00 分,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 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09 03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 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 //www.hebeieb.com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 : //szj.hebei.gov.cn/hbggfwpt/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 : //hebeibidding.com/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书面形式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李志雄 ,联系电话: 0316-5276072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 .1双盲要求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9 .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9.2.1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9.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9.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9.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9.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9.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9.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7 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 获取 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3 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各投标人 获取 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 改法规 [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 联系人 何震 联系电 0316-5277129 电子邮箱: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合创信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 B型住宅楼11号 项目负责人: 李志雄 , 联系 电话 0316-5276072 联系人 李志雄 联系电话 0316-5276072 电子邮箱: lfhcx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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