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旧城区排水管网提升(光华路南段增设基层及顺圣西街增设面层)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阳原县旧城区排水管网提升光华路南段增设基层及顺圣西街增设面层项目
  • 项目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光华路南段
  • 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光华路南段(弘州大道-迎宾大道高速口)43655.16平方米的面层、基层及机动车道两侧路缘石进行修缮(维修区域长1868米,宽23.37米),另对顺圣西街道路15468.88平方米面层(罩面区域长713米,宽21.69米),基层2627.87平方米进行修复与提升,改善交通条件,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光华路南段(弘州大道-迎宾大道高速口)及顺圣西街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699.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510.2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光华路南段(弘州大道-迎宾大道高速口)43655.16平方米的面层、基层及机动车道两侧路缘石进行修缮(维修区域长1868米,宽23.37米),另对顺圣西街道路15468.88平方米面层(罩面区域长713米,宽21.69米),基层2627.87平方米进行修复与提升,改善交通条件,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光华路南段(弘州大道-迎宾大道高速口)及顺圣西街 ; 阳原县旧城区排水管网提升(光华路南段增设基层及顺圣西街增设面层)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0
  • 开标时间: 2025-10-1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旧城区排水管网提升(光华路南段增设基层及顺圣西街增设面层)项目 已由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阳原县旧城区排水管网提升(光华路南段增设基层及顺圣西街增设面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阳数政批【2025】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699.1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510.2 万元,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对光华路南段(弘州大道-迎宾大道高速口)43655.16平方米的面层、基层及机动车道两侧路缘石进行修缮(维修区域长1868米,宽23.37米),另对顺圣西街道路15468.88平方米面层(罩面区域长713米,宽21.69米),基层2627.87平方米进行修复与提升,改善交通条件 ,建设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光华路南段(弘州大道-迎宾大道高速口)及顺圣西街 。

2.2 招标范围: 阳原县旧城区排水管网提升(光华路南段增设基层及顺圣西街增设面层)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 / 3.1.4信誉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1个; 3.1.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对以上内容进行承诺)。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6 00:00:00 2025-10-10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6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①招标人: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钱主任0313-7383900,电子邮箱:yyxzjjxmb@163.com;②招标代理公司:张家口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米女士0313-7385040,电子邮箱:zjkhdzb@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3-7383907、0313-7383949

电子邮箱: yyxzjjb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宏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马王庙街 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皮毛大市场31号楼29号
邮编: 075800 邮编: 075800
联系人: 钱主任 联系人: 米女士
电话: 0313-7383900 电话: 0313-738504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yyxzjjxmb@163.com 电子邮件: zjkh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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