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武烈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承德市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围场县武烈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 项目地址: 围场县兰旗卡伦乡潘家店村和冯家店村
  • 范围: 2.1工程名称:围场县武烈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2.2建设内容及地点: 2.2.1建设内容:河道治理长度9.537km,河道清淤疏浚9.537km,拆除重建及新建提防11.896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6.523km,右岸新建堤防5.373k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县武烈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围数政投字【 2025】338号 批复 ,项目业主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围场县武烈河水毁灾后重建工程

2.2建设内容及地点

2.2.1 建设内容:河道治理长度 9.537km,河道清淤疏浚9.537km,拆除重建及新建提防11.896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6.523km,右岸新建堤防5.373km。

2.2.2建设地点: 围场县兰旗卡伦乡潘家店村和冯家店村

2.3招标范围 :河道治理长度 9.537km,河道清淤疏浚9.537km,拆除重建及新建提防11.896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6.523km,右岸新建堤防5.373km。

2.4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6年 5 31日前完工

2.5最高投标限价: 1820.3万元

2.5质量要求 :合格。

2. 6 是否依法招标项目: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利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份额比例不低于24%,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2 5 8 3 0分至2025年 12 11 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同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http://weichangjyzx.cn/wc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 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5年1 2 29 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电话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北冀圣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董浩 联系方式: 0314- 7513387 ,邮箱: jsxzb123@163.com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话: 0314- 7528310

电子邮箱: JG7528310@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 分散 +远程异地 ”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人: 王海涛

联系方式: 0314- 752873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冀圣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友联商厦七层

联系人: 董浩

联系方式: 0314- 751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