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发布时间:2025-12-10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院内
  • 规模: 将男宿舍楼、女宿舍楼、艺术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拆除面积6127.7平方米,其中男宿舍楼1442平方米,女宿舍楼1650平方米,艺术楼1641平方米,附属设施1394.7平方米;对食堂、东侧教学楼进行改扩建,面积为1310平方米;新建1栋3层实训楼3300平方米,1栋3层宿舍楼5960平方米,1栋3层女生宿舍楼2770平方米,1座地下水泵房2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供热、监控、室外管网、变压器及室外场地硬化铺装等附属工程;购置畜牧兽医、建筑施工、学前教育、机械制造与焊接技术、电子应用技术、金融事务等六个专业实训教学设备
  • 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1.2建设地点: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院内;2.1.3拟建设内容及规模:将男宿舍楼、女宿舍楼、艺术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拆除面积6127.7平方米,其中男宿舍楼1442平方米,女宿舍楼1650平方米,艺术楼1641平方米,附属设施1394.7平方米;对食堂、东侧教学楼进行改扩建,面积为1310平方米;新建1栋3层实训楼3300平方米,1栋3层宿舍楼5960平方米,1栋3层女生宿舍楼2770平方米,1座地下水泵房2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供热、监控、室外管网、变压器及室外场地硬化铺装等附属工程;购置畜牧兽医、建筑施工、学前教育、机械制造与焊接技术、电子应用技术、金融事务等六个专业实训教学设备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1

项目详情

招标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灵数政投资【2025】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筹措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1.2 建设地点: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院内; 2.1.3 拟建设内容及规模:将男宿舍楼、女宿舍楼、艺术楼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拆除面积 6127.7 平方米,其中男宿舍楼 1442 平方米,女宿舍楼1650 平方米,艺术楼 1641 平方米,附属设施 1394.7 平方米;对食堂、东侧教学楼进行改扩建,面积为 1310平方米;新建 1 栋 3 层实训楼 3300平方米,1 栋 3 层宿舍楼 5960 平方米,1 栋 3 层女生宿舍楼 2770 平方米,1 座地下水泵房 200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供热、监控、室外管网、变压器及室外场地硬化铺装等附属工程;购置畜牧兽医、建筑施工、学前教育、机械制造与焊接技术、电子应用技术、金融事务等六个专业实训教学设备。 2.1.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1.5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2.1.6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0 23:59:59 2025-12-31 09:15: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31 09:15:00 ,地点为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10.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0.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10.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9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芹祥,联系电话:0311-8257187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诚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詹鹏飞、姚子龙0311-85295698,邮箱:hbcszxgs@163.com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82521315

电子邮箱: lsxzbb@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诚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68号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芹祥 联系人: 詹鹏飞
电话: 0311-82571872 电话: 0311-8529569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cszxgs@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