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散改集”多式联运物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沧州市发布时间:2025-12-04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散改集多式联运物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39.12公顷,主要进行煤炭、铁矿石、铝矾土的散改集作业,具体布置重箱堆场、散货堆场、散改集作业线、空箱堆场和生产、生活辅助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散改集”多式联运物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勘察:测量、初勘、详勘(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续配套服务;勘察结果需满足设计需要,勘察需多次进场完成工作; (2)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规格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3)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 ; 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0
  • 开标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 “散改集”多式联运物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 “散改集”多式联运物流中心项目 已由 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港城经备字〔 2025〕06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绿港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20%企业自筹,80%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沧州绿港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1招标项目名称: 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 “散改集”多式联运物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1. 2建设规模及地点:项目占地面积约 39.12 公顷,主要进行煤炭、铁矿石、铝矾土的散改集作业,具体布置重箱堆场、散货堆场、散改集作业线、空箱堆场和生产、生活辅助区。本项目堆场设计年货运量 1000 万吨,散改集设计箱量 50 万 TEU/年 , 建设地点 位于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

2.1. 3项目工期:预计 施工 工期 9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以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 : 24 个月

2.1. 4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相应勘察深度,符合国家勘察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按照要求通过相应审查;(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按照要求通过相应审查;(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勘察:测量、初勘、详勘(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续配套服务;勘察结果需满足设计需要,勘察需多次进场完成工作;

2)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规格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3)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满足附件 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勘查资质:具备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资质①、②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1.2财务要求: 满足附件 1 财务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投标文件中应附2024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 满足附件 1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业绩①和业绩②要求:业绩①:自2020年12月01日至开标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项或以联合体设计方身份参与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地基处理或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堆场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业绩②:自2020年12月01 日至开标日(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施工合同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施工部分合同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地基处理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施工部分地基处理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1.4信誉要求: 满足附件 1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4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水运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水运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满足附件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 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1 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注: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与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主要人员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单位须与本单位名称一致。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 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港口与航道工程 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 不超过 3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均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 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 12 -5 0 9 : 0 0:00 20 25 - 12 - 10 0 9 : 0 0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12 - 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按照 “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取远程异地评审;

7.2 平台使用情况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使用范围: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

7.3 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 人民币 20万元 ;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沧州绿港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 梁玲 ,联系电话: 0317-869880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 海洋和 港航管理局

电话: 0317-5766027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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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人: 沧州绿港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址: 沧州渤海新区

联系人: 白洁

电话: 0317-7558020

招标代理: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 84号

人: 苑红英 梁玲

话: 0317-8698805

箱: hbxjzb18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