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沧州经济开发区
-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敷设污水管网1226米,雨水管网1688米,消防管网1268米,给水管网1280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敷设污水管网1226米,雨水管网1688米,消防管网1268米,给水管网1280米 ;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 ; 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3
项目详情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监理 已由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沧开发经发批字【2026】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敷设污水管网1226米,雨水管网1688米,消防管网1268米,给水管网1280米。建筑面积58455.03平方米,包含标准化厂房4座建筑面积49703.45平方米,孵化器建筑面积7010.65平方米,孵化器配套面积1740.93 平方米,本次招标为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001.71㎡,小库房群建筑面积1204.05㎡,4个门卫建筑面积共计102㎡ ,建设地点: 沧州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 沧州经济开发区清华汽车研究院及配套管网项目-综合楼、小库房群及门卫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 。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近期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3其他要求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16 09:00 至 2026-01-23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05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远程异地 ”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50%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吴工,联系电话:0317-20256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
电话: 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昕昱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沧州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华元一世界一期华元大厦11层1101号房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吴工 |
| 电话: |
0317-3093916 |
电话: | 0317-2025683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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