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搭镇南尖塔村,四至范围:新华路以西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7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777.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997.55平方米,主要建设10栋住宅楼、幼儿园、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28780.29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室、地下车库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3422.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504.4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7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777.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997.55平方米,主要建设10栋住宅楼、幼儿园、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28780.29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室、地下车库等 ; 新华路以西、经十二路以东、祥云南道以南、纬三路以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5
项目详情
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 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廊广发改[2025]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3422.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504.4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7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777.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997.55平方米,主要建设10栋住宅楼、幼儿园、配套公建等;地下建筑面积28780.29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室、地下车库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供热管道以及道路、燃气、电力、照明、绿化等。项目可建成回迁安置房748套。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搭镇南尖塔村,四至范围:新华路以西、经十二路以东、祥云南道以南、纬三路以北。计划监理服务期: 808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28.47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全过程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自2022年 1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监理服务费4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1.3财务要求 : 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 : 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监理服务费4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为准)。 3.1.6其他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9 09:00 至 2025-09-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的方式向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海强,联系电话:0316-238193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 0316-5201429
电子邮箱: Lfsz5265285@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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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甲1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 联系人: |
刘铁柱 |
联系人: | 王海强 |
| 电话: |
0316-2278455 |
电话: | 0316-2381932 |
|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 |
高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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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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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
0316-29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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