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7#、8#、9#生产车间)工程施工

唐山市发布时间:2026-02-02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789生产车间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 规模: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7#、8#、9#生产车间)工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地点为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以南,通海路以西
  • 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7#、8#、9#生产车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9

项目详情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 (7#、8#、9#生产车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 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曹新城项目备 (2023)5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32.69%企业自筹和67.31%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7#、8#、9#生产车间)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 (7#、8#、9#生产车间)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3建 规模 曹妃甸新城青龙湖数据生态中心项目 (7#、8#、9#生产车间)工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建设地点为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以南,通海路以西。项目用地19506.2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775.82平方米 包括 7#-9#生产车间及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工程

2.4 计划工期 55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且自开工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4 信誉要求:评标时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2 3 9 00至 2026 2 9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下载,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未从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2 27 09时 0 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到达开标地点,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完成解密工作。)

5. 3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 400-9980000)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参加投标者需要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进行下载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 下载文件 、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相关监督部门举报。

本项目执行 “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所提出的澄清异议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提出异议及渠道:受理单位: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315-5918258,邮箱:tsgzxmgl@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 0315-8820568

电子邮箱: cfdqgx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标段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曹妃甸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联系人: 徐壮

联系电话: 0315-8987279

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 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项目负责人 刘朝伟 佟帅、侯森

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5-591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