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移动分公司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邢台市发布时间:2025-09-30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邢台移动分公司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项目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郭守敬大道2999号
  • 规模: 邢台分公司附属用房改造工程地上2层,改造面积318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将客房区1349平方米改为集中化办公区,食堂面积由664平方米增加为775平方米等,并按新规范进行消防等机电工程改造,包括土建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两部分:土建工程:每层装饰层等拆除、室内装修、室外装修、屋面工程、室外恢复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19.6089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93.53万元,建设规模:邢台分公司附属用房改造工程地上2层,改造面积318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将客房区1349平方米改为集中化办公区,食堂面积由664平方米增加为775平方米等,并按新规范进行消防等机电工程改造,包括土建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两部分:土建工程:每层装饰层等拆除、室内装修、室外装修、屋面工程、室外恢复等 ; 依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邢台移动分公司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3
  • 开标时间: 2025-10-27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移动分公司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襄政审批备字(2025)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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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19.6089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93.53万元,建设规模:邢台分公司附属用房改造工程地上2层,改造面积318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将客房区1349平方米改为集中化办公区,食堂面积由664平方米增加为775平方米等,并按新规范进行消防等机电工程改造,包括土建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两部分:土建工程:每层装饰层等拆除、室内装修、室外装修、屋面工程、室外恢复等。建筑机电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郭守敬大道2999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19.608941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行业和企业要求。
					
						   2.2 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文件,完成邢台移动分公司业务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施工负责人兼任;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或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注册期限内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 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30 00:00:00 2025-10-13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刘杉、李秀云,联系电话:13603190015、13930900350;代理公司联系人:张衷川,联系电话:18633932993,邮箱:18633932993@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邢台市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560788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涉及第三方交易平台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郭守敬大道2999号 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 054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杉、李秀云 联系人: 刘冰、张衷川、张科、张峰琛
电话: 13930900350 电话: 0311-83086959
传真: / 传真: 0311-83086960
电子邮件: lixiuyun_xt@he.chinamobile.com 电子邮件: 1863393299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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