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发布时间:2025-11-28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
  • 项目地址: *****平台应用升级建设地点为怀安县公安局,前端建设位于县辖区内99个行政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2.1.2建设规模内容: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2个村庄安装高点鹰眼及43个重要路口安装人脸及卡口摄像机,并将现有******存储时间由30天扩容至90天,对*****应用平台算法应用进行升级扩容,堆叠式平台升级为云计算平台,并建设所需计算、存储等资源 ; 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本次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5
  • 开标时间: 2025-12-1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 已由 怀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怀数政投资审字(2025)1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安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怀安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 2.1.2建设规模内容: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2个村庄安装高点鹰眼及43个重要路口安装人脸及卡口摄像机,并将现有******存储时间由30天扩容至90天,对*****应用平台算法应用进行升级扩容,堆叠式平台升级为云计算平台,并建设所需计算、存储等资源。 2.1.3建设地点:*****平台应用升级建设地点为怀安县公安局,前端建设位于县辖区内 99个行政村。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 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 怀安县城乡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一期)项目本次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银行或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8 14:00:00 2025-12-05 14: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19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施工实行“远程异地”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招标人:怀安县公安局,通讯地址:怀安县柴沟堡镇 ;联系人:张晶,15612310028,5235891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颐信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凯地广场B座714;项目负责人:张超,0313-4109936;联系人:张超,0313-4109936,1545798917@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怀安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电话: 0313-8685300

电子邮箱: 18931897465@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怀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颐信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迎宾西路广安街西延段南侧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胜利中路249号凯地广场2号楼7层14号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张晶 联系人: 马元玲
电话: 15612310028 电话: 0313-4109936
传真: / 传真: 0313-4109936
电子邮件: 523589180@qq.com 电子邮件: 15457989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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