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廊坊市发布时间:2025-12-02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标段施工
  • 规模: 项目拟建设用地约6.69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盛宾路(雅玥园西侧)、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条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并对滨河大道(厂通路-辛杜庄村)、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迎宾大道(蒋谭线-福喜路)等五条现状道路修补提升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807.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762.16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用地约6.69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盛宾路(雅玥园西侧)、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条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并对滨河大道(厂通路-辛杜庄村)、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迎宾大道(蒋谭线-福喜路)等五条现状道路修补提升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五标段:819.612011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初步设计的批复、大 审审批 [2025]00 79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地方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双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标段(工程名称)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5807.8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762.16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设用地约 6.69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盛宾路(雅玥园西侧)、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条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并对滨河大道(厂通路-辛杜庄村)、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迎宾大道(蒋谭线-福喜路)等五条现状道路修补提升

本标段内容: 滨河大道(厂通路 -辛杜庄村)、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蒋谭东三路辛半沟桥、五环公园北侧碧源路。内容包括:滨河大道(厂通路-辛杜庄村)车行道局部基层破损位置进行挖补,车行道其他部位进行铣刨 4 cm罩面4cm,对路面进行标线恢复。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车行道局部基层破损位置进行挖补,车行道其他部位进行铣刨3cm罩面4cm,对路面进行标线恢复。蒋谭东三路蒋谭东三路辛半沟桥车行道局部基层破损位置进行挖补,车行道其他部位进行铣刨3cm罩面4cm,对路面进行标线恢复。五环公园北侧碧源路车行道局部基层破损位置进行挖补,车行道其他部位进行铣刨3cm罩面4cm,对路面进行标线恢复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五标段: 819.612011 万元

2.3 计划工期: 730日 历天 202 6 01 01 日至 202 7 12 3 1 日)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其以上 资质 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 3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3. 3 .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 /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 / /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9 /

(三)其他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1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12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 3 (1)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 信息为准 );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03 08 30 分至 2025 12 09 17 00 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24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hebei.gov.cn/hbggfwpt/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书面形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王佳美 联系电话: 0314-2679500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 .1双盲要求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9.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9.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9.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9.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9.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9.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9.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9.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0316-8836057

9.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 联系人: 何震 ,联系电话: 0316-5277129 ,电子邮箱: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双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四人沟万华小区 D区11#楼2-1703(仅限办公) 项目负责人: 王智斌 联系电话: 0314-2679500 联系人: 王佳美 ,联系电话: 0314-2679500 ,电子邮箱: shuangmingzhaobiao @ 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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