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永康街、阜民街管网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唐山市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永康街阜民街管网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唐山市丰南区永康街
  • 规模: 本项目为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丰南区永康街(西南环线-荣昌路)、阜民街(唐胥路一国滨路)管网配套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827.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98.7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丰南区永康街(西南环线-荣昌路)、阜民街(唐胥路一国滨路)管网配套工程 ; 本项目设计、施工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6
  • 开标时间: 2025-11-24

项目详情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永康街、阜民街管网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永康街、阜民街管网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 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唐审投资审字〔 2025 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专项债及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827.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798.77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丰南区永康街(西南环线 - 荣昌路)、阜民街(唐胥路一国滨路)管网配套工程。( 1 )永康街(西南环线 - 荣昌路)管网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其中新建给水管道总长度为 400.729 米,新建雨水管道总长度为 673.998 米,新建污水管总长度为 375.089 米。( 2 )阜民街(唐胥路一国滨路)管网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其中新建给水总长度为 281.145 米,新建雨水管道总长度为 364.402 米,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为 240 米,建设地点:唐山市丰南区永康街(西南环线 - 荣昌路)、阜民街(唐胥路一国滨路)。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另行约定)。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等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785.71832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1.2 2022 01 01 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 +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 + 施工业绩;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资质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设计方)” + 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施工方)”③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 2022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施工资料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出具日期为准,设计资料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日期为准)的市政工程。 3.1.3 其他要求:( 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01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①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②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https://zfcxjst.hebei.gov.cn/ );未被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③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满足);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满足);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46 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财采〔 2021 4 号)文件规定: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填写分包意向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 60% ;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分包意向承诺函,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24% 及以上。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 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 )项目经理业绩:自 2022 01 01 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与的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与本工程相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 2022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出具日期为准)的市政工程业绩。( 2 )项目经理若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允许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 )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其他: ①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31 09 00 2025-11-06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24 09 00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按照(冀政务办〔 2023 35 号)、(冀数政规〔 2025 1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 / 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使用企业 CA ,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办理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 CA (河北 CA 、山西 CA 、北京 CA 、联通 CA CQCCA CFCA 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 400-707-3355 ;山西 CA 400-653-0200 ;北京 CA 400-994-3319 ;联通 CA 0311-85691619 CQCCA 138 3232 6174 CFCA 400-880-9888 。)。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 “地市” - “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注册成功者方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良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周玉雪,联系电话: 0315-81673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唐山市丰南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5-8288978

电子邮箱: mcdhcnhk888@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丰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良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丰南区青年路 159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湖岸新城友谊大街 323 号二楼

邮编:

063300

邮编:

063300

联系人:

赵小明

联系人:

周玉雪

电话:

0315-5090279

电话:

0315-816738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kxmyt3399@126.com

电子邮件:

hebeiliangk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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