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邯郸市发布时间:2026-01-06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曲周县
  • 规模: 国道G230通化市至武汉市公路K1555+521至K1660+506段,位于曲周县、肥乡区、广平县、魏县境内,路段全长为104.985公里,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
  • 概况: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曲周县、肥乡区、广平县、魏县境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 开标时间: 2026-01-28

项目详情

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 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邯审批招标核字〔2025〕58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4〕23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厅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曲周县、肥乡区、广平县、魏县境内 。2.1.2 建设规模:国道G230通化市至武汉市公路K1555+521至K1660+506段,位于曲周县、肥乡区、广平县、魏县境内,路段全长为104.985公里,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包括:1、穿村镇路段安全提升;2、平面交叉路口改造;3、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治;4、路侧防护改造提升;5、K1555+521-K1555+948路基断面变化路段;6、K1646+125-K1646+490中储粮邯郸储备有限公司路段;7、野外路段标志整治提升。2.1.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 邯郸市G230通武线K1555+521-K1660+506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2 个施工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就工程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认定。。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7 00:00 2026-01-13 23:59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1-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t.hebei.gov.cn/jtyst/zwgk/zdlyxxgk/zbxx/zbgg/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方式,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 址:邯郸市和平路 850 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310-5106162 招标代理:河北丰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博野县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56320661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0-6268126、6268191

电子邮箱: hdjtjjc@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丰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和平路 850 号 地址: 保定市博野县
邮编:

056000

邮编: 0713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0310-5106162

电话: 1563206617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5632066177@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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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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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14.附件: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和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财务报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以年末数计算)。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 2021年1月1日至今),同时具备以下两类业绩: 1)至少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业绩; 2)至少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 (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业绩可来自同一或不同项目。)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一年(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五年内( 2021年1月1日至今), 具备以下业绩: 至少 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近五年内( 2021年1月1日至今), 具备以下业绩: 至少 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附件二: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前 5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综合得分未进入前 5 名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 3 个,小于等于 5 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个信封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等时,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累计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所投项目名称一致。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所投项目名称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50

主要人员: 30

其他因素: 2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视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2.2.4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 。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5 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 3 个(含 3 个),小于等于 5 个时,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打分,均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本条修改为: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以现场查询为准。

具体分值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施工组织设计

(暗标)

5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7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5.6-7.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4.2-5.6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4.2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7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5.6-7.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4.2-5.6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4.2分

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

7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5.6-7.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4.2-5.6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4.2分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7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5.6-7.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4.2-5.6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4.2分

安全保证措施

7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5.6-7.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4.2-5.6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4.2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7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5.6-7.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4.2-5.6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4.2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4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3.2-4.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2.4-3.2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2.4分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4分

科学、合理、完善,得 3.2-4.0分

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2.4-3.2分

基本合理、完善,得 2.4分

2.2.4

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评审(项目经理最低条件)得 15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评审(项目总工最低条件)得 15分;

2.2.4

3)

其他因素

20分

投标人履约信誉情况

10分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10分。

企业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 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4

1)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值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打分项缺项,则该项得 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注: 1.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2.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等于各项得分(各项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